一、

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是中华民族数千年法律实践的结晶;以皇权为法律的基本渊源,诸法合一,行政司法不分,司法从属于行政:以礼法并用的方式,把“天理、
人情、国法”有机融合在一个法律体系中注重维护国家和家族利益,追求无讼、和谐的价值取向.

二、分析中国古代“社会治理”和“国家统治”过程中“礼法结合,儒法并用”这一特点有什么局限性、以及积极性?

局限性

(1) 礼法结合,将道德和法律的界限模糊化,使判案有相当主观性及随意性,影响法律的公平公正。
(2) 不利于人民法治意识的形成,法治意识淡薄。

积极性

(1)推动中华法系的形成与发展,进一步弘扬了儒家传统道德伦理
(2)以礼入法,以仁为本,,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

三、民族关系和国家关系

[单元导读]
====(原因)在中国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各民族迁徙汇聚,交流互补,冲突交融,推动了统多民族国家的发展。( 特点)各民族之间既有和睦共处,也有矛盾冲突,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主流。
(发展历程))秦汉时期建立了统一多民族国家;魏晋南北朝时期,各民族大迁徒、大交融:隋唐时期,各民族在大一统条件下大交融、大发展:宋辽夏金时期,政权并立,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也并未中断:元明清三代是统一多民族国家得到巩固和发展的时期,多元一体的民族格局渐趋稳定。
(自觉阶段)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开启了自觉发展的新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解决中国民族问题,建立了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政治制度。中华民族大团结局面日益巩固。
(西方)在世界范围内,各民族的大迁徙、大交流推动了民族和国家的变化。近代以来,西方民族国家形成,规范国家与国家之间交往的国际法也逐渐形成并成熟。
(中国外交政策)中国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单元分析]
====民族一般泛指历史上形成的、处于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各种人们共同体。民族关系指民族与民族之间因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联系而形成的相互关系。中国作为一个统多民族国家,民族关系在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方面有重要的地位。国家关系则是指国与国之间的关系。

中国古代的民族关系与对外交往

[内容概要]
==自古以来,我国各民族之间保持着密切联系。秦汉时期,中央政府通过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手段推进与周边民族的交流交融。唐朝与周边民族保持着良好经济文化交流关系。元朝结束了长期多个地政权并存的局面,重建了统一多民族国家。明清时期,统一多民族国家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历代政府都有管理边疆民族和国外宾客的机构。商朝的“宾”、周朝的“小行人”、汉朝的“大鸿驴”唐朝的“鸿肿寺”,都有管理民族事务及对外交往的职能。
中国的对外交往也有着悠久的历史,自从中国古代文明诞生,就产生了相应的外交史。汉唐时期,中国政府积极主动开放,中国同近邻各国保持着良好的经济文化交流关系,以中国为中心的东 亚文化圈日益扩展。明清时期,中国逐渐走向闭关锁国。

羁縻政策—————即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特殊的行政单位,保持或基本保持少数民族原有的社会组织形式和管理机构,承认其酋长、首领在本民族和本地区中的政治统治地位,任用少数民族地方首领为地方官吏,除在政治上隶属中央王朝、经济上有朝贡的义务外,其余一切事务均由少数民族首领自己管理
“土官”指本地通过考试或者推举等方式选出的本地官员;“流官”是指朝廷选派的外来官员。
改土归流—————就是废除西南各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司制度,改由朝廷委派流官直接进行统治,实行和内地相同的地方行政制度。更近一步说,就是地方一把手由朝廷选派,而且强调要异地为官,防止地方上出现上下勾结的可能

民族关系

秦汉时期的民族关系

1.秦
(1)秦朝设典客典属国等官职来管理民族事务。
(2)秦北逐匈奴,修筑长城;南抚夷、越,设立了南海郡、桂林郡、象郡等。
2.汉
(1)汉朝设大鸿胪管理民族事务。
(2)汉初,对北方的匈奴采取和亲政策。汉武帝时期,大败匈奴。东汉初,匈奴分为南北两部。89年,窦宪出击北匈奴,取胜。
(3)西汉在河西走廊设“河西四郡”;在西域设置西域都护府。
(4)在东北,西汉设护乌桓校尉。
(5)边疆推行屯戍政策,向北方大量移民屯田;在西域设置田官,督率戍卒屯田。

隋唐至两宋时期的民族关系

1.隋唐时期负责民族事务的机构是尚书省礼部及鸿胪寺。
2.隋朝
(1)隋朝结束了统一国家长期分裂的局面,突厥、吐谷浑、党项等周边民族先后归附隋朝。
(2)加强对岭南地区各族的统治。589年,百越女首领冼夫人被册封为谯国夫人。
(3)加强了与流求的接触,三次派人抵达流求。
3.唐朝
(1)唐朝政府与边疆地区保持着密切联系,西北边疆各族称唐太宗为“天可汗”。
(2)文成公主、金城公主先后入藏;唐蕃之间还数次会盟。
(3)南诏王曾多次被唐朝加封并遣子弟入唐学习。
(4)西北设安西、北庭都护府,北方设安北、单于都护府,东北设安东都护府,南方设安南都护府。
4.宋朝:先后与辽、西夏、金并立,各族间交往交流交融未中断过。

元明清时期的民族关系

1.元
(1)元朝疆域辽阔,统治者一方面“行汉法”,另一方面对不同民族实行了明显的差别对待政策。
(2)元世祖封八思巴为帝师,领宣政院事,代表中央政府管理佛教和藏族事务。
(3)元朝还在东北、云南等地设行省,征发赋役。
2.明
(1)明朝有礼部、鸿胪寺管理民族事务,还有负责培养各种民族文字翻译人才的提督四夷馆。
(2)修筑长城,并沿长城布置“九边”。
(3)在辽东、宣府、大同等地开放马市,与蒙古、女真各族开展贸易。
(4)在东北设都司、卫、所,对女真等族进行管理;在西北设赤斤蒙古、沙州、哈密等卫;在西南设土司。
(5)明朝敕封西藏僧俗领袖为“王”“法王”,建立羁縻性质的都司等机构,对西藏地方进行管辖,并通过贡赐、茶马贸易进行经济交流。
3.清
(1)清朝设立理藩院管理边疆民族事务。
(2)清朝通过满蒙联姻,加强对漠南蒙古的控制。
(3)通过军事斗争平定噶尔丹部叛乱,土尔扈特部回归祖国,巩固西北边疆。
(4)清政府分别册封五世达赖和五世班禅为“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在青海、西藏地区设西宁办事大臣、驻藏办事大臣。
(5)在西南,清政府沿袭土司制度,后来逐渐进行“改土归流”,废除世袭土官,选派有任期的流官进行管理。

对外交往

中国古代的对外交往

1.汉
(1)陆路:经河西走廊向中亚、西亚延伸。97年,甘英奉西域都护班超之命出使大秦,抵达波斯湾一带。
(2)海路:从合浦郡徐闻县出发,最远可以航行到印度南部。东汉时期,倭国派使臣来朝,光武帝刘秀赐给倭国国王“汉委(倭)奴国王”金印一枚。
2.隋唐至宋
(1)陆路:隋唐时期与西域商路畅通。隋炀帝命裴矩驻张掖,管理通商事务。唐朝与大食国的接触,使造纸术传入阿拉伯地区。
(2)海路
①隋朝常骏从南海郡出航到达赤土国,国王也遣其子随常骏来到中国。
②日本向唐朝派遣唐使,将唐朝文化带到日本。
③宋朝恢复了唐朝由广州出发经越南到阿拉伯的旧路,又开辟了由明州到日本和朝鲜半岛的航路。
3.元:通往欧洲的海陆通道都很通畅。13世纪,马可·波罗抵达中国,17年后,由泉州经海路回到威尼斯,留下《马可·波罗行纪》。
4.明:致力于维护朝贡体制和朝贡贸易体系。
5.清
(1)1689年,中俄就双方边界订立《尼布楚条约》。
(2)18世纪,英国马戛尔尼使团来到中国,但清政府关上了对英交往的大门。

朝贡制度

朝贡制度是西方国家最早发明和使用的。这一体系主要指以古代中国为核心的朝贡关系网络。朝包括朝贡一方的“称臣纳贡”和宗主一方的“册封赏赐”双重贡制度建立在双向交往的基础上,内容,故称“朝贡-封赏制度”西周分封时实行的五服制是朝贡制度的雏形,两汉时期渐成定制。唐朝高度发达的文明对周边及远方的国家和民族产生了强大的吸引力,朝贡范围不断扩大,朝贡制度逐渐完备北宋时,宋朝政府始终处于守势,故统治者特别重视朝贡的政治和军事意义。南宋时,中国经济重心南移,江南得到迅速开发,中国东南沿海地区与东南亚海外国家联系密切。朝贡作为一种经常性的官方贸易受到统治者的重视。
朝贡制度在明代达到顶峰。明代的朝贡有地方政府、少数民族、属国、其他国家和地区。朝贡国朝贡国向明称臣,定期朝贡;明政府对其最高统治者进行封赏。这一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型具有较强的政治隶属性,即宗主与属国的关系。第二,朝贡国一定程度上认同中国文化,愿意接受明皇帝授予的封号,定期或不定期朝贡,如日本、爪哇、苏门答腊等。第三,朝贡国与明政府是纯粹的贡赐贸易关系。很多海外国家遣使来华,只是借助朝贡之名,其实是为了进行贸易朝贡制度在清朝逐渐衰落

补充说明

历史主流:民族交融
趋势:统一多民族国家不断发展与巩固
特点:
1.因俗而治,因地制宜;
2.管理方式多样
;3.尊重风俗信仰;
4.重视边疆治理,治理体系逐步成熟